隆回19名新局长全名单,您识几人;原工商+质监+食药=市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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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尖新闻(图文/杨汝舒;编辑/石国兴)2月25日上午,隆回县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19名新任命人员人事任免事项;19名新任命人员面对国旗,整齐列队,举起右手,庄严宣誓(下图)。

下图:任命名单“图片版”(便于手机阅读),文字版附后。

隆回县委书记赵湘明,受邀参加会议,对19名新任命的同志表示衷心祝贺,向他们提出具体要求:尽快熟悉新的工作岗位;不断提高工作的执行力;做好表率,带好队伍;面对诱惑要以身作则;希望大家珍惜手中的权利,在日常工作中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图:新任命人员,从隆回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焕华手中,接过沉甸甸的任命书。

隆回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黄富华、李联群、罗海波、魏松元、刘海秋,党组成员、正县级干部李喜堂出席会议;隆回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汪庆春,县政协副主席胡芒权列席会议。

【延伸阅读A】任命名单“文字版”:任命彭和生为县人大财经工委主任;决定任命丁加阳为县政府办主任、刘维湘为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黄胜军为县教育局局长、胡国胜为县经济和科技信息化局局长、吴厚宾为县民政局局长、钱水平为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局长、廖友学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王觉民为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张治稳为县农业局局长、宁顺招为县水务局局长、张伯赞为县林业局局长、周述明为县商务局局长、张晗为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孙维华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马向阳为县审计局局长,邱家清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聂曲平为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刘期艺为县统计局局长。

【延伸阅读B】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其中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

2015年12月4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除了沿用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有关宪法宣誓誓词的原文,该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实施宪法宣誓制度的适用范围、宣誓活动的组织、关于宣誓的基本规程、宣誓仪式场所、宣誓人站位和着装等问题。

【延伸阅读C】誓词——“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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