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客观公正评价卫生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素质、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和工作实绩,造就一支高素质、掌握现代管理理论的卫生管理队伍,推动福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日前,福建省卫健委、省人社厅联合制定《福建省卫生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实施意见》。

探索开展非医学院校
管理类专业人员评审
将申报副高的中级职称
年限要求统一调整为5年
取消副高面试答辩环节,
强化正高面试答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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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图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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