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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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15证券简称:诺普信公告编号:2019-004

本公司及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通知于2019年1月25日以传真和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19年1月30日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龙孝军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2、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3、回购股份的价格及调整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高于7.5元/股。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4、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5、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0,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7.5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666.67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9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7、回购股份的相关安排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用作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等;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中的一项或多项,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九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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