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医生这一职业,我有着深刻的认识与感悟。自幼体弱多病的我,曾多次因肺部感染而生命垂危。幸运的是,村里的赤脚医生,黄医生,是我父亲的朋友。他总是在我病危时及时赶到,用他的望闻问切,打针吃药,将我从生死边缘拉回。他就像那幽香的兰花,沁人心脾。因此,对我来说,医生就是救命恩人,我对这一职业充满了崇敬之情。
1997年,我的一个十六七岁的妹妹,因为过早的农村劳作,腰椎出了问题,左腿无法动弹,眼看就要致残。面对妹妹的电话哭诉,我急忙求助于多年的朋友,钟医生。他介绍我去石龙人民医院找他的教授诊治。手术进行了五个小时,从上午九点到下午两点,经过一个多月的住院治疗,我妹妹康复了。这位教授的德艺双馨,兰心蕙质,让我深感敬佩。
自从有了自己的儿女,我更多地依赖于各路医者。他们不仅解救了我的家庭,辅助了我的事业,更让我从内心深处对医生充满了感激。当然,在这个过程中,我也遇到了一些小病却要花费大几百几千的情况,但我对此无话可说。因为在我心中,医生这个职业是神圣的,是无可怀疑的。
然而,细细想来,加重群众负担,破坏医患关系的,其实是背后的集体利益。这个集体利益,可能是政府主导的投资,也可能是私人投资的行为,比如莆田系。据说一个小小的妇幼医院,每个员工的平均创收是四十几万。你可以想象,这样的负担分摊到每个群众身上,会是多么沉重。
在这里,问题不是如何去批判作为个体劳动者的医生,而是要明确,资本的利润是否应该从患者手中(包括社保)攫取?我们需要有明确的、可操作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医院、群众、医生三方的行为,让这三个角色各得其所,合理合法,以达到和谐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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