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女子请家政公司帮忙保洁,保洁员却意外将玻璃推拉门损坏。双方协商后由家政公司赔偿1300元,然后解除协议,此事本已告一段落。女子却连续三天,在网上骂家政公司“超级无赖”、“骗子公司”、“超级无耻”。家政公司认为名誉受损,将该女子告上法院。
事情是从何女士通过网络团购购买成都某家政公司的保洁服务开始。在保洁过程中,保洁员意外将浴室玻璃推拉门损坏。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家政公司一次性赔偿被告1300元,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解除《家庭保洁协议》,家政公司退还保洁服务费。

后来,何女士实际花了1700元维修费。协议签订当日起,她连续3天在网上对该家政公司的总店及六家分店进行声讨,长时间发布该家政公司为“超级无赖,不诚信的破公司”、“骗子公司”、“超级无耻”、“奇葩”等谩骂性语言。家政公司认为何女士的言论诋毁了企业的服务品质及名誉,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侵害了家政公司名誉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何女士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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