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之家个人留学贷款产品详解:
一、贷款用途 个人留学贷款主要用于借款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法定被监护人在我国教育部认可的境外教育机构求学所需的费用,包括学杂费、交通费、生活费、留学保证金等。
二、贷款期限 学杂费、交通费、生活费等最长贷款期限为10年(含)。留学保证金贷款用途的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借款人留学期限。
三、贷款币种 个人留学贷款提供人民币、美元、日元、欧元、英镑、港币、澳大利亚元、加拿大元等多种币种。
四、贷款最高额度 个人留学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受教育人留学所需全部费用总和的80%。留学保证金金额最高可达15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五、贷款利率 个人留学贷款利率采用“基准+浮动/加点”方式。人民币贷款以人民银行公布利率为基准,外币贷款以国际金融市场利率或相关国家官方发布利率为基准。
六、担保方式 个人留学贷款可接受抵押、质押、自然人保证或组合担保方式。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可采用信用方式。
七、贷款发放 个人留学贷款审核批准后,将根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及款项实际用途选择支付方式。
八、还款途径 个人留学贷款的还款途径包括汇款方式、网上银行、他人在国内代为还款(外币贷款借款人需自备足还款所需外汇,不接受人民币还款)。
九、还款宽限期 个人留学贷款宽限期最长为2年,且不得超过受教育人在校就读期限。宽限期内只付利息不还本金。

适用对象 个人留学贷款适用于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合法身份证件且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的中国国籍公民。客户可根据需求选择借款人,如实际用款人未年满18周岁,则由其法定监护人作为借款人。
提交资料 个人留学贷款申请需提供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原件,受教育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并提供以上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借款人与受教育人的关系证明;贷款人认可的借款人及其共同还款人具有固定职业和稳定经济收入的证明;我国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教育机构出具的录取通知书、缴费通知等入学证明材料;用于留学保证金用途的贷款,还需提供由留学目的国大使馆(或留学目的地区相关机构)、留学院校、教育部认可的留学中介机构等提供的留学保证金要求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借款人、共同还款人和担保人应签署书面授权,同意银行查询其个人征信报告;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贷款人要求,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材料。